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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耦合协调关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 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作者: 张婷

摘要:本文选取山西省117个县(市/区)为样本,分别从全省、“一圈三群”、主体功能分区、不同等级城市等视角研究分析了城镇人口和城镇建设用地的空间分布特征,并通过计算人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研究了全省、“一圈三群”、主体功能分区的城镇人口和城镇建设用地耦合协调关系,最后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背景下山西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一点建议。


关键词:城镇人口,城镇用地,耦合协调,一圈三群,主体功能区


全省城镇人口空间分布的基本特征




1.1就地转移型城镇化,以县级单元及中小城市为主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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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单元城镇人口比重不断增加。1990-2017年,太原及其他地级市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不断下降,县级单元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不断上升,2017年县级单元城镇人口占全省城镇人口比重达55%左右,县级单元成为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因大同市和长治市的区划调整,2018年其他地级市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有所上升,县级单元城镇人口比重微降。

图2 城镇人口在山西各级城市分布情况变化(1990-2018)


太原、大同核心城市的城镇人口集聚能力在下降。2010-2018年,太原和大同的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不断下降,从2010年的30.83%下降到2018年的27.46%。长治、晋中、临汾、忻州、吕梁、运城等城市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对人口的集聚能力在增强。

图3 山西省各地市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变化


1.2核心发展地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下降,人口城镇化向区域外围区县推进

“一圈三群”地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在下降,以内部城镇化为主。2010-2018年除晋南城镇群城镇人口占比小幅提升外,太原都市圈、晋北城镇群和晋东南城镇群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一圈三群”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由83.04%降至80.38%,对全省人口集聚作用不明显。与之相反的是,“一圈三群”城镇化水平均有较大提升,表明“一圈三群”发展相对独立,以内部城镇化为主。

图4 一圈三群城镇人口占全省比重情况(2010和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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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发展区的城镇人口集聚能力有所降低。2012-2018年城市化发展区常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由46.42%微升至2018年的46.61%,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常住人口比例均有小幅下降;城市化发展区城镇人口占全省总城镇人口的比重由61.86%下降到58.65%,下降了3.21%,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城镇人口比例均有小幅上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城镇化增速>农产品主产区城镇化增速>城市化发展区城镇化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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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区域中,尧都区、忻府区、平城区的城镇人口净增加量处于第一梯队(7-13万人),阳曲县、古交市、晋源区和阳泉市城区的城镇人口净增量处于最后一个梯队(小于1万人)。农产品主产区中,原平市、洪洞县、临猗县的城镇人口净增加量处于第一梯队(5-8万人),代县、沁县、浮山县的城镇人口净增量处于最后一个梯队(1.2-2万人)。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兴县、临县、柳林县、浑源县、五台县、盂县、平定县、灵石县、壶关县的城镇人口净增量处于第一梯队(7-8万人),右玉县、偏关县、岢岚县、娄烦县、中阳县、永和县、隰县、大宁县、蒲县、古县和安泽县的城镇人口净增量处于最后一个梯队(小于1万人)。

边缘区县城镇化增长较快,人口城镇化向区域外围区县推进。2012-2018年城镇化年均增速较快的主要位于边缘区县,吕梁、长治、忻州、运城等城市外围县市成为城镇化主要增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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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一圈三群”地区城镇用地扩张较快,且内部差异较大

“一圈三群”地区城镇用地扩张较快。2012-2018年,山西省确定的重点城镇化地区“一圈三群”城镇用地由2287.65平方公里增加至2795.32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为3.40%;而外围地区城镇用地由684.38平方公里增加至731.11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为1.11%,低于城镇化地区年均2.3个百分点。

“一圈三群”内部差异较大。以太原为核心的太原都市圈城镇用地扩张势头最为强劲,年均增长5.47%;其次是晋东南城镇群。值得注意的是,晋北城镇群和晋南城镇群的用地增长速度低于外围地区,也低于全省年均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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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城市化发展区域仍然是城镇用地扩张的主要承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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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三大主体功能分区的城镇用地扩张速度

2012-2018年城镇用地扩张速度最快的是省会城市,年均扩张速度达到了8.59%;其他地级市的扩张速度次之,年均增速达到了2.45%;县级单元扩张速度最慢,年均速到为1.35%。

表4 不同等级城市城镇用地增长情况一览表


3城镇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的协调下分析



3.1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介绍

表5 人地增减变化的弹性系数不同区段值对应的人地关系说明

从全省域来看,近84%的县(市/区)人地关系趋于合理:

① 人口快速增长,人地关系趋于合理类型:包括95个县(市/区),除市辖区外的大部分市县都在列。

② 土地快速扩张,人地关系欠合理类型:包括侯马市、柳林县、离石区、阳曲县、杏花岭区、小店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迎泽区、晋源区、左云县、右玉县、晋城城区、潞州区、泽州县、阳泉郊区、阳泉城区、阳泉矿区等18个县(市/区)。

③ 人口增长,土地收缩,人地关系趋于合理类型:包括孝义市、吉县、阳高县3个县(市)。

④ 人口减少,土地扩张,人地关系极不合理类型:云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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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一圈三群”城镇人口与城镇用地耦合协调结果分析


4结论与建议



4.1主要结论

① 从省域来看,多数县(市)的人地关系趋于合理。随着城镇化增速放缓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的速度将会趋缓,并回归到一个理性的区间。此外,山西实施“大县城”战略以来,县城空间框架已基本完成。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背景下,县城应结合全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统筹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线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空间品质,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在开发模式方面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③ 不同地貌单元空间约束条件不同、承载力和适宜性差异较大,主导功能就会有所不同,这也是划分主体功能分区的核心思路。从人地耦合协调关系来看,大部分功能分区人地趋于合理,但也存在人地关系欠合理或者极不合理的县(市)。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一定要明确分区差异化引导措施,并在对市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中,要将主体功能区定位作为重要依据,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类型,实施建设用地资源的差别化配置。 

 

备注:因受限于数据获取和个人认知水平,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可能存有偏差。

 

参考文献(References

2  周一星.论中国城市发展的规模政策[J].管理世界1992(6):160-165.

谈明洪,吕昌河.以建成区面积表征的中国城市规模分布[J].地理学报,2003,58(2):285-293.

6  唐菊华,吕昌河,杨续超.苏锡常地区1995年至2005年城市用地扩展的驱动力分析[J].资源科学,2009,31(5):801-806.

8  刘云中,刘嘉杰.中国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扩张的空间特征及其启示[Z].中国国土空间规划微信公众号,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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