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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编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城乡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 姬旭泽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通知》(晋建设字〔2022〕52号),由我院主编的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以附件形式同时发布。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通知》(晋建设字〔2022〕52号),由我院主编的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以附件形式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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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住建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建办科〔202155号)等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为科学推进我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去年6月份委托我院开展《标准》编制工作。自接到任务以后,我院成立了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多所室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编制团队。在总经理宁学军、总规划师史文正的带领和指导下,结合山西省地方实际情况,认真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深化细化国家《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为大力推进我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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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共有正文6章和附录2章。正文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社区服务配套设施;5.市政配套基础设施6.管理机制。附录AB出了社区服务配套设施“设置规定”和“规划建设控制要求”。《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文末链接。

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首要切入点。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势在必行。当前,全省大力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工作已拉开帷幕,相关工作即将如火如荼地展开。弄潮儿向涛头立,我院将牢守技术高地,在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开展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领域开拓进取、奋勇争先,持续以先进技术支持和服务全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链接:

https://zjt.shanxi.gov.cn/zwgk/tfwj/202205/t20220519_6035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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